美洲互助盟約 經與海島共和國領導人商議後,兩國決定修定美德友好互助盟約,改為美洲互助盟約,內容如下:
1. 友好互助盟約直到 2015 年 7 月 1 日前生效。
2. 每月雙方元首舉行至少一次正式會議,具體時間和地點由雙方協商決定。
3. 如任何一方受到敵國攻擊而被其斷交時,若盟友要求,另一方應盡盟國義務,與敵國斷交。
4. 任何一方不得允許敵對勢力在各自領土範圍內,從事危害另一方主權的活動。
5.海島邀請美方継續於海島開設黨分部和社會主義學院,並給予美代表於海島國會永久議席
6.組成自由經濟同盟,取消海島自貿區售價限制
7.美利堅和海島共以美元為流動貨幣
8.給予雙方元首免外交簽證之特別待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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